我出身於一個非基督徒之家,家裡有拜神的習慣,有觀音,土地,及各樣我不認識的神。我的爸爸算是一位成功人士,他白手興家,事業有成,家境小康,所以自小不用憂三餐。

由於祖輩「男主外,女主內」的思想關係,影響了我父母,加上我祖母持家有道、得受子女親戚尊重,所以父親像祖輩那樣,很少理會家事、埋首工作,而家裡事情主要都是母親負責。所以父親對我來說是比較冷漠,像老闆多於爸爸,因而媽媽卻成為影響我最深的人。

我自小也没有自信,父母從來沒有讚賞我,他們認為讚美只會寵壞我。所以自小我只知道我做錯了,從不知道我有什麼做得對或做得好,這間接也影響我做人態度:「不求做好、只求沒錯、得過且過」。

我一直想做個好孩子,小時候父母告訴我:要多聽祖母的話,順從她,不要惹她生氣。我以為做個好孩子只是順從祖母和父母就可以。可是祖母和母親之間的誤會/矛盾, 卻令我變得表面服從,內裡叛逆。

祖母很疼我,有時候太寵我,媽媽為此看不過眼,向我發惡言:「祖母寵我一次就把我打一次」雖知本意是好,不想我依賴祖母做不該做的事,這話卻造成我心裡很大的創傷,母子之間的裂痕。這裂痕令我性格變得叛逆、陽奉陰違那種,這感覺給我很多快感,感覺很爽, 尤其是在我不願意遵行媽媽的吩咐或不認同媽媽的道理。

自小我認為我媽做很多的事都以錢為目的,例如我媽說小時候讓我學琴是為了長大後不怕餓死。小時候我經常不願家裡為我花很多錢,卻又常常想着錢是否真的重要到什麼都是以錢為先。這點使我更加對媽媽的價值觀更有懷疑,愛和媽媽鬥氣。有時候她生氣,我就開心。

縱使如此, 我心底還是想做好孩子,因為這成長背景的緣故,又不知標準,所以後來變得我行我素。 到出國的時候,我的心情有若如魚得水,感覺像從監獄裡被釋放。

起初來了悉尼的確覺得很自由。後來發覺要面對很多的挑戰和困難,跟家人分享時他們只會怪責我,說我浪費他們很多金錢(比如說: 食塞米,生叉燒好過生我)。朋友亦幫不了我,我漸漸的只靠自己,有很多的想法不斷的假設、求證、推翻,標準也一直改變。長期在這環境中感到無助,經常選擇放棄。做任何事如三分鐘熱度,虎頭蛇尾,這態度嚴重影響我學習過程,以至我需要一個長時間去完成我大學的課程。

小學和中學時候念天主教學校, 對聖經創世記的故事如亞當夏娃,亞伯拉罕,約瑟,挪亞方舟及耶穌生平事蹟都不陌生。但回想起來,我一直只把聖經當作歷史故事書, 沒有接收到聖經和我有關係的訊息。所以耶穌的事情對我來說是 「他有他救贖,我有我生活」。我當時不認為聖經/耶穌和我有關連。

再次接觸基督教是在08年讀大學的時候,透過一位同學Martin接觸到教會足球隊並和他們踢球。我這才知道自已踢球水平很低,儘管如此,球隊依然和我一起踢,並以愛心和耐心教導我,使我在球場內外獲益良多。在接觸相處一段時間後,Leo, York 和Cliff 三位弟兄便向我分享耶穌的愛,讓我知道耶穌其實和我有關係,並邀請我去教會認識更多關於耶穌的故事及我和耶穌的關係。自此便開始了教會生活。

在慕道班裡,組長及冼傳道使我對認識到耶穌不只是個故事,而是真實,在不斷的求問及他們耐心的解答下令我知道這位耶穌才是那一位神,祂是全知,全能而有愛心、公義和憐憫。最主要知道我得救是神的恩典,不是我做了什麼才配得。在冼傳道的引領下, 我在09年7月慕道班裡決志信神。

信主後起初都如是繼續尋求明白聖經道理,可是明白多了,卻對神有越多的疑惑,例如向神質問我現在的境況,也懷疑過神是否真的有大能,期間工作令我常感到疲勞,也用了這原因有一年的時間不願意到教會,其中又因信仰分歧及人生方向問題與家人及好朋友出現爭吵,甚至不再交往。 我卻因這些經歷看到神的作為和恩典,令我願意真正屈膝於主前,重新把自己交托給上帝。

信主以後,我確實感到平安和喜樂,不再徬徨,也漸漸不再說粗言穢語。我常受聖靈鼓勵,叫我不要輕易放棄。在眾多的經歷中感到他的實在,讓我知道只要堅持,咬緊牙關,便會看到美好的出路。

信主後的經歷令我印象深刻的便是與教會足球隊一起的日子。他們的團隊精神大大的鼓勵了我,在球場上,他們渴望勝利,跟到最後一刻也不放棄。亦有幸見証了球隊奪得三次的聯賽冠軍。我也希望球隊可以在比賽成績及分享福音事上繼續拿冠軍。

很感恩神建立了這間教會,這支足球隊。同時感謝神滿足我的需要,賜給我工作及各樣的事奉崗位,能為神及教會肢體服侍感到十分高與,希望可以藉此榮耀神。

我相信神在我身上有祂的一套計劃,並不是以我眼光和智慧能猜度的。而我願意、及我能做的就是遵從耶穌及聖經的教導,像提摩太後書2:21裡教導人要自潔,脫離神眼裡看為卑賤的事,成為合主心意的聖潔器皿,預備行各樣的善事。